回到頁首
< 返回
愉景灣“夏日消費賞”禮品換領之條款及細則
- 換領禮券時必須出示於活動推廣期間內當天於愉景灣指定商戶的有效機印收據及指定電子消費平台收據正本,恕不接受重印、重發、重複或影印本之收據。
- 收據如有損壞、塗污或僞造,均當作廢論。
- 購買預繳購物券/卡或禮券均不可換領有關獎賞禮券。
- 即日於2間不同指定商戶(7-11便利店、OK 便利店、european touch、百佳超級市場、IKEA及Market Place除外。)以指定電子消費平台惠顧港幣300元或以上(必須包括零售商戶單據1張及餐廳商戶單據1張,每張單據最低消費金額為港幣100元)及追蹤愉景灣Instagram或Facebook官方帳號,顧客即可換領愉景灣現金禮券一張,價值港幣50元。
- 指定電子消費平台為Alipay HK、BoC Pay、八達通、PayMe、Tap & Go及WeChatPay HK。
- 已換領之收據將被蓋上已授權之印章,以茲記錄。收據一經蓋印,均不可再次換領。
- 每日禮券換領之名額有限,每人每日只可換領一次,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 愉景灣商戶之員工不可參加是次活動,亦不可代客換領禮劵。
- 如遇突發情況,或於惡劣天氣下、黑色暴雨信號、八號風球或以上之暴風信號生效時,愉景廣場禮賓部將暫停換領禮券及運作。開放時間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文版本僅供參考,若英文版本與中文版本的規則不一致,以英文版本為準。
- 推廣優惠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概以愉景灣商業服務有限公司的決定爲準。